市场报网络版创新中国河南讯(记者 姚胜利 李永康 )2019年3月20日晚8时许,在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大周镇一燃气管道施工现场,因施工企业违法施工、施工人员违规操作,致使一工作坑整体塌方,造成两人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3.20"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许昌市、长葛市两级政府对这起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事故高度重视。
许昌市委书记胡五岳立即作出重要批示,长葛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要求对该违法行为的当事企业进行严厉处罚,对违法违规的管网、建筑设施限期拆除并恢复原状。长葛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于2019年3月22日对"3.20"重大安全事故涉事单位——许昌金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发了第3769号《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金汇公司“于2019年3月24日18时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管线,恢复原状并到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接受处理。”2019年3月28日,长葛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长城罚听告字(2019)第7406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做出决定:1、限收到处罚决定三日内自行拆除在大周镇邢庄村“青创园”基地内违法建设的天然气分输站及配套的天然气管道;2、处以381938.6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当日,执法局人员对金汇公司的相关设施进行了查封。
一起安全事故,市委书记批示,多部门联席会议决策,综合执法局严厉执法,雷霆行动声势不可谓不大。然而,如今近两个月过去了,执行效果如何?是否已经尘埃落定?
5月15日,记者在长葛市大周镇邢庄村“青创园”看到:原金汇公司建设的天然气分输站及配套的天然气管道依然存在,现场依然有工人正在施工中。据知情人透露,金汇公司在五一放假期间擅自撕毁封条继续施工,长葛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于5月7日再次查封,但是执法局工作人员一走,封条又被撕掉,施工继续进行。负责协助执法局执行的长葛市大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一领导对记者说:"金汇公司违法施工我们派人劝阻过,但是他们不听,我们的人一走,他们又干起来了,我们不能天天盯在那里吧?"在长葛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记者没能见到一个领导,办公室工作人员全部是一问三不知。
限期三天拆除,为何近两个月了仍然完好无损?是金汇公司“背景”太过强大,还是执法局和有关部门另有“隐情”?
许昌市委书记胡五岳立即作出重要批示,长葛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要求对该违法行为的当事企业进行严厉处罚,对违法违规的管网、建筑设施限期拆除并恢复原状。长葛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于2019年3月22日对"3.20"重大安全事故涉事单位——许昌金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发了第3769号《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金汇公司“于2019年3月24日18时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管线,恢复原状并到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接受处理。”2019年3月28日,长葛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长城罚听告字(2019)第7406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做出决定:1、限收到处罚决定三日内自行拆除在大周镇邢庄村“青创园”基地内违法建设的天然气分输站及配套的天然气管道;2、处以381938.6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当日,执法局人员对金汇公司的相关设施进行了查封。
一起安全事故,市委书记批示,多部门联席会议决策,综合执法局严厉执法,雷霆行动声势不可谓不大。然而,如今近两个月过去了,执行效果如何?是否已经尘埃落定?
5月15日,记者在长葛市大周镇邢庄村“青创园”看到:原金汇公司建设的天然气分输站及配套的天然气管道依然存在,现场依然有工人正在施工中。据知情人透露,金汇公司在五一放假期间擅自撕毁封条继续施工,长葛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于5月7日再次查封,但是执法局工作人员一走,封条又被撕掉,施工继续进行。负责协助执法局执行的长葛市大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一领导对记者说:"金汇公司违法施工我们派人劝阻过,但是他们不听,我们的人一走,他们又干起来了,我们不能天天盯在那里吧?"在长葛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记者没能见到一个领导,办公室工作人员全部是一问三不知。
限期三天拆除,为何近两个月了仍然完好无损?是金汇公司“背景”太过强大,还是执法局和有关部门另有“隐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