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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购入定向安置房十年无法确权,重病购房者维权屡陷僵局

时间:2026年6月4日

天津市河北区,一桩跨越十余年的保障房销售争议,让购房者艾某的安居梦难以实现。据反映,当地一家国资平台下属建设开发公司在项目销售过程中,未严格遵守定向安置房的销售规定,将定向安置房违规对外售卖。购房者在购房时倾尽积蓄高价购房,并取得了相关手续,但因房屋属性问题,始终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目前,购房者夫妇身患重病,居住条件困难,多年来通过多种渠道反映问题,但始终未能得到实质性解决。作为完全无过错的购房者,其合法权益因历史遗留问题而受损,至今仍在等待一个明确的解决方案。

一、企业违规对外销售保障房 经营管理存在长期疏漏

此次涉事的开发主体系天津市河北区国资平台下属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长期承担区域内拆迁安置及保障房建设运营职能。据调查,该公司在近十年间存在长期违规操作,将定向安置房对外销售谋取不当利益。在此期间,前后数任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因涉嫌违规被查处,公司也曾因违规销售受到国土部门行政处罚,但违规行为仍未能根除。2013年4月,该公司将定向安置房在网络平台公开挂牌销售。

根据《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等规定,定向安置房严禁向非安置对象出售。但该公司未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将保障房投入市场化销售。购房者即是在网络平台看到售房信息,以总价167.2万元购入,该价格高于当时周边商品房市场价。购房过程中,房屋属性未被明确告知,购房者对房屋的保障房性质并不知情。

作为一家国资背景企业,本应带头落实住房保障政策,但其长期违规销售的行为,导致涉案小区至今仍有三四十户面临类似情况的产权办理困境。据购房者了解,该涉事公司的违规销售行为并非个案,公司前后数任负责人均因涉嫌违规被查处,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管理存在长期疏漏。购房者从派出所获悉,该小区目前仍存有30余户类似的违规购房问题。此外,购房者近期与该公司负责项目扫尾工作的主管人员沟通时,对方承认了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违规责任,并提及原负责人已因相关问题受到处理,企业也刚接受过行政处罚。这些信息表明,违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住房保障秩序,也对普通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实质性侵害。

二、购房全程造假隐瞒 善意业主陷入十年产权僵局

据购房者反映,涉事公司全程刻意隐瞒、伪造手续,导致其产生误解。购房时,该公司从未告知房屋为定向安置房,更未说明其限制交易、仅面向拆迁安置对象的核心属性,反而承诺可正常办理手续、上市交易,与商品房完全一致。购房者称,其本人未参与经济适用房确权所需的资格审批流程,相关手续均由公司代为办理。

2015年1月,购房者支付全款后,公司将收据更换为正式发票,并出具 5 本正式购房合同。购房者按规定缴纳了契税与公共维修基金,并持材料前往确权中心申请登记,但在两天后被告知小区暂停确权,后续等待通知。直至2017年,经信访核查介入,购房者才了解到小区近百户购房者均非拆迁还迁居民,购房渠道均不合规。

涉案购房者的购房渠道与价格存在差异:绝大部分与公司相关人员以7000 元 / 平方米低价格购得;部分通过中间人介绍购房,单价 7000 元 / 平方米,价格低于周边商品房 12800 元 / 平方米的市场价;本购房者则是通过网络公开渠道获知售房信息,以超过市场价的成本购入,且持有全套正式购房手续。购房者主张其作为善意购买者,对房屋的限制交易属性并不知情,所有合规手续均为公司违规包办。

2026年4月7日,购房者再次申请办理确权,被告知因房屋因非拆迁安置属性被封禁,无法办理登记。至此,购房者才彻底知晓自己十余年的受骗真相。

三、晚年患病居所不便 老人盼解多年住房与产权难题

十余年的产权僵局叠加夫妻二人重病缠身,使购房者夫妇的生活面临巨大挑战。安居诉求已成为其保障基本生活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购房者夫妇先后确诊重病:一人因新冠引发双肺纤维化接受肺移植手术,一人同期确诊早期肺癌并手术切除,术后长期康复,肺功能严重受损。涉案房屋位于6层无电梯砖楼,老人出行极为不便,迫切需要解决房产及居住问题,通过置换低楼层或带电梯的小户型房屋,来保障基本居住需求。

自知悉被骗后,购房者持续通过多种渠道反映诉求。自4月13日起,其多次拨打12345热线,工单均转至河北区相关部门并多次显示“已办结”,但购房者未收到任何工作人员的主动联系与核实。购房者曾主动联系涉事开发公司,对方竟要求其补缴房屋差价,全然无视自身完全过错方的事实,双方未能就此达成一致。

购房者持有购房合同、正式发票、契税及维修基金缴纳凭证、转账记录及通话录音等材料,主张其作为善意购买者,对房屋属性不知情。尽管证据材料相对完整,且其诉求具有合理性,但至今仍未获得实质性解决。十余年的积蓄被套牢,重病之下居住条件难以改善,维权进程十分艰难。

四、结语:维权诉求依据充分 晚年安居盼妥善解决

保障性住房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其销售管理有着严格的政策红线。涉事公司作为国资平台下属企业,其长期违规销售、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若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买受人可主张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主张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同时,《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保障性住房向非保障对象出售的,无法收回房屋的,应由销售单位补缴同地段同类商品房差价。

购房者的核心诉求明确且具有法律依据:一是请求确认购房合同无效,要求涉事公司返还全部购房款167.2万元,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赔偿装修、房屋溢价及维权费用,并主张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二是依据地方规定,要求由涉事公司补缴差价,为其办理合法的产权登记手续。

在整个事件中,购房者作为善意购买者,对房屋属性并不知情,其合法权益因企业的违规操作而受损。国资企业本应带头守法,却因逐利行为破坏了住房保障秩序;相关监管环节也未能及时阻断风险,最终导致购房者陷入困境。这不仅造成了经济损失,也影响了政府公信力。

期待当地相关部门尽快介入核查,启动督办程序,依法追究涉事主体责任,切实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帮助重病老人尽快解决居住难题,让民生保障政策落到实处,渴望每一个公民都能在法制公正的阳光下安居乐业幸福的生活。

(本文基于当事人陈述及公开资料整理代为发布,如有不实言论我们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侵权请联系更改。)

来源: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67060624127282920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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